历史与社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
为更好地贯彻落实“以学生为中心”的教育教学理念,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根据《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新师校发〔2024〕54号)精神,结合学院各专业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工作方案,具体如下:
一、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罗意
成员:白丽艳、艾斯卡尔·买买提、严学勤、闫存庭、刘海燕、李媛、侯明明、张素绮
联系人:贾永强
工作职责: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转专业方案的制定、组织并监督转专业工作的实施、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及安排转专业考核等工作内容。
二、基本条件
1.大一、大二学生均可以提出申请。
2.不限制成绩、排名和绩点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本学院各专业不予接收:
(1)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,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,如定向生、特培生等;
(2)艺体类专业学生;
(3)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;
(4)入学未满一学期的;
(5)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;
(6)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或已进入退学处理程序的;
(7)受到校纪校规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;
(8)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。
三、接收计划
各专业以当年招生计划数为参照,确定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,具体为:本学院各专业接收大一年级转专业人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数的10%,接收大二年级转专业人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%。
以2024年招生计划数测算,2025年本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如下:
序号 | 专 业 | 2025年拟接收转专业人数 | 总 计 | |
大一年级 | 大二年级 | |||
1 | 历史学 | 13 | 6 | 19 |
2 | 文物与博物馆学 | 8 | 4 | 12 |
3 | 民族学 | 6 | 3 | 9 |
4 | 社会工作 | 6 | 3 | 9 |
四、考核内容
本学院各专业主要考核学生对拟转入专业的学习规划、学科素养、兴趣专长等,以及参与各类学科竞赛、科研活动等情况。
五、考核方式
本学院各专业的考核分为材料初审、学生所在原专业第一学期(大一学生)或第一至第三学期(大二学生)学业成绩复审和专业面试三个环节。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,教学秘书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审核,各专业组成不少于3人的考核小组组织综合面试。
综合面试总成绩100分,包括学业规划、学科素养、专业能力(参与学科竞赛、教学科研活动等情况)和沟通表达等,各占总成绩的25%。
最终的综合成绩=学生所在原专业第一学期(大一学生)或第一至第三学期(大二学生)学业成绩*50%+面试成绩*50%。
各专业按照学生综合成绩,从高到低依次排名(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),录满为止。
六、考核安排
1.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拟转专业学生提交转专业材料,交材料地点:文科3号楼204室。
2.春季学期开学第二周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生转专业材料,复审学生学业成绩。
3.春季学期开学第三周各专业组织专家进行综合面试(具体地点另行通知),并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排名,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。
七、结果公示
各专业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考核工作,考核成绩及录取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八、纪律要求
学院严明工作纪律,严格考核,认真选拔,接受师生监督。对转专业中的违规行为及涉嫌违纪行为,一经查实,将追究相关人员及部门责任,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,追究相关领导责任;情节严重者,将按管理权限移交相关部门处理。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,一经查实,取消其转专业资格,并依据情节轻重,给予相应处分。
九、咨询服务
时 间:2025年2月19-28日(工作日)
地 点:温泉校区文科3号楼204室
联系人:贾老师
联系电话:0991-4112644
学院网址(转专业):https://lsxyshx.xjnu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