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 首页  通知公告

历史与社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

2025-01-29  点击:96


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,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根据《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新师校发202454精神结合学院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,具体如下:

一、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

组长:罗意

成员:白丽艳、艾斯卡尔·买买提、严学勤、闫存庭、刘海燕、李媛、侯明明、张素绮  

联系人:贾永强

工作职责: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转专业方案的制定、组织并监督转专业工作的实施、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及安排转专业考核等工作内容。

二、基本条件

1.大一大二学生可以提出申请

2.不限制成绩、排名绩点
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本学院各专业予接收

1)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,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,如定向生、特培生等;

2)艺体类专业学生

3)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;

4)入学未满一学期的;

5)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;

6)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或已进入退学处理程序的;

7)受到校纪校规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;

8)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。

三、接收计划

各专业以当年招生计划数为参照,确定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,具体为:本学院各专业接收大一年级转专业人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数的10%,接收大二年级转专业人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%。

2024年招生计划数测算,2025年本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如下:

序号

  

2025年拟接收转专业人数

  

大一年级

大二年级

1

历史学

13

6

19

2

文物与博物馆学

8

4

12

3

民族学

6

3

9

4

社会工作

6

3

9

四、考核内容

本学院各专业主要考核学生对拟转入专业的学习规划、学科素养、兴趣专长等,以及参与各类学科竞赛、科研活动等情况。

五、考核方式

本学院各专业的考核分为材料初审、学生所在原专业第一学期(大一学生)或第一至第三学期(大二学生)学业成绩复审和专业面试三个环节。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,教学秘书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审核,各专业组成不少于3人的考核小组组织综合面试。

综合面试总成绩100分,包括学业规划、学科素养、专业能力(参与学科竞赛、教学科研活动等情况)和沟通表达等,各占总成绩的25%。

最终的综合成绩=学生所在原专业第一学期(大一学生)或第一至第三学期(大二学生)学业成绩*50%+面试成绩*50%。  

各专业按照学生综合成绩,从高到低依次排名(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),录满为止。

六、考核安排

1.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周拟转专业学生提交转专业材料,交材料地点:文科3号楼204室。

2.春季学期开学第二周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生转专业材料,复审学生学业成绩。

3.春季学期开学第三周各专业组织专家进行综合面试(具体地点另行通知),并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排名,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。

七、结果公示

专业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考核工作,考核成绩及录取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

八、纪律要求

学院严明工作纪律,严格考核,认真选拔,接受师生监督。对转专业中的违规行为及涉嫌违纪行为,一经查实,将追究相关人员及部门责任,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,追究相关领导责任;情节严重者,将按管理权限移交相关部门处理。有违规行为的学生,一经查实,取消其转专业资格,并依据情节轻重,给予相应处分。

九、咨询服务

 间:2025年2月19-28日(工作日)

 点:温泉校区文科3号楼204室

联系人:贾老师

联系电话:0991-4112644

学院网址(转专业):https://lsxyshx.xjnu.edu.cn


快速链接

联系我们

行政综合:0991-4112644 党建:0991-4112639 学院工作邮箱:xjnulsxy@163.com

学生工作:0991-4112642 研究生、本科生教学管理:0991-4112643

扫码左侧二维码关注

师大历社微信平台

版权所有 @ 新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 新ICP备100036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