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历史与社会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第二批临时性困难补助(11月)认定结果公示
2021-12-02 点击:240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第二批临时性困难补助申报的通知》和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经学生申请、年级辅导员审批、班级公示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认定,历史与社会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第二批临时性困难补助(11月)认定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至12月4日,如有不同意见,请在公示期间向学工办反映。
历史与社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1年12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