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历史与社会学院2020-2021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调整等次及新增评定结果公示
2020-12-11 点击:217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、《2020-2021学年普通本专科生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》要求,经学生申请、班级评定、学院评定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审定,同意蒋云云等2名同学由国家三等助学金调整为国家一等助学金,同意布坚乃提汗·努尔麦麦提等40名同学由国家三等助学金调整为国家二等助学金,同意米热古丽·依明等38名同学由国家二等助学金调整为国家一等助学金,同意推荐华得来同学申请2020-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(新增)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,如有不同意见,请在公示期间向学工办反映。
历史与社会学院(学工办)
2020年12月11日